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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文理学院组织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考试

2014-07-23 来源: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浏览:2234

    按照省委、省纪委的统一部署,校党委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过程中,于2014年7月23日上午,对全校处、科级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并对新任处、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知识考试。校纪委书记杨扬同志代表校党委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校长汪建华,副校长郑伟强,校长助理张焱、漆增熙、王克太,以及全校处、科级干部参加集体廉政谈话会。
 
    校纪委书记杨扬同志在集体廉政谈话中,就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锻炼、党风廉政责任、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杨扬同志指出,以廉政谈话的方式对领导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是省委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校党委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一直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推动学校发展的重要保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反复强调要大力加强对全校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曾多次对学校各级领导干部明确提出清白干事、履职尽责的要求。领导干部要在抓好各项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勤政廉政方面遵循三个基本要求:一是要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坚定理想信念。要强化党性观念,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坚守党性原则,严守党的纪律,时刻高度保持政治的敏感性、政治的坚定性,在政治上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刻认识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坚定共产主义必胜的信念。二是要始终践行做事为民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三是要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做到“四个敢于”:敢于承担责任,敢于攻坚克难,敢于开拓创新,敢于实话实说。同时,要不断提升履行职责的能力,始终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务实肯干的作风,带头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做执行规章制度的表率。要大力弘扬敢为人先的精神,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正确认识和对待手中的权力,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杨书记勉励新任领导干部到新的工作岗位后,要铭记组织赋予的神圣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廉洁自律,勤勉工作,为促进学校转型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以实际行动和工作实绩回报组织的培养和全校教职工的信任!
 
    集体廉政谈话会结束后,校纪委组织对全体新任处、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知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