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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维护教育立德树人纯洁高地

2014-08-27 来源: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浏览:1758

甘肃省教育厅厅长 党组书记 王嘉毅

                                                                  2014年8月5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提出着力构建和全面实施“3783”主体责任体系。教育厅党组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感和政治责任心,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央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各项决策部署,把落实好主体责任作为当前最突出的大事、要事,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实际行动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抓谋划部署,认真履行领导、执行、推动职责

    教育厅党组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常抓不懈。一是抓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及支部学习制度,实施“1185”学习计划,及时传达学习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邀请中央部委专家学者、省纪委领导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辅导报告,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履职尽责能力。二是抓谋划部署,组织推动。今年上半年,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厅务会,专题听取、分析研判形势,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印发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年度效能风暴行动工作要点,审定通过了甘肃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组织召开了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会暨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会议,按排部署年度工作。三是抓任务落实,责任传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制,实行“一岗双责”,落实“两个责任”,根据任务分工“签字背书”,分层次、分类别逐级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层层压担子、交任务,传递责任、传导压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抓整章建制,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教育厅党组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一是抓制度建设,形成制度体系。在已有制度基础上,今年将拟制定出台9项新规定,包括:甘肃省教育厅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会商制度,党风廉政考核评价办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廉政谈话制度,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工作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制度,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以及“三述”工作报告制度,着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目前,正在制订省教育厅“三述”工作方案,着手分步开展“三述”,要求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一把手”向厅党组、纪检组述纪、述廉、述作风。二是抓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行机关权力清单制度,分类高质量完成了厅机关、厅直属单位和省属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通过梳理职权“清单”、规范权力流程、排查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完善制度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并实行动态管理,以确保制度、措施有效管用。相关权力清单、工作流程、政策规定全部在网上公布、接受监督。三是抓职能转变、执行监察。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对教育厅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以及评估评比评审和检查项目,全部在网上公开。同时,筹建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运用电子监察手段,实现对行政审批行为的有效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抓重点治理,促政风行风转变,办人民满意教育

    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联系群众最广泛,服务群众最直接。抓专项治理、促政风行风转变,让教育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是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坚决制止以办升学培训班、跨区域招生、招收特长生、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等方式乱收费的行为。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结合起来,以点带面、重点突破,跟踪监督,从源头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择校热”“大班额”“上好学校难”等问题。坚决纠正教辅材料散滥以及中小学补课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并将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对政府考核的重要指标。根据教育部情况通报,2014年上半年,反映我省教育问题的信访举报共15件,较去年同期明显减少,治理效果明显。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专门以《简报》形式对甘肃出台专门文件,积极部署开展专项治理,明确治理思路和工作目标,打出“组合拳”,予以充分肯定,向全国推广甘肃经验。二是规范考试招生工作,重点治理高考违规招生问题。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责、违规惩戒机制,实施“零点招”承诺制。严肃查处高考“点招”和违规招生行为,深入推进阳光招生。今年考试违纪数量大幅下降,涉考信访数量大幅下降。三是正风肃纪,着力改善政风行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严明党的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严肃查处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坚决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以信访举报为突破口,加强对师德师风的监督检查,抓住教师节、入学、毕业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四是支持驻厅纪检监察机构加大查信力度,坚决有力惩治腐败。截至今年7月底,共受理各类来信84件,给予31人党纪政纪处分,以零容忍的态度,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四、抓约谈提醒,预防在先、关口前移

    今年上半年以来,厅党组主要负责人把分层次、分类别进行廉政工作约谈、提醒告诫和责令纠错作为履行“一把手”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一是以问题为导向约谈。先后约谈了6位厅机关处室负责人、12位厅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二是多层次、多角度集体廉政谈话。先后在全省市县教育局长座谈会、省属高校书记座谈会、厅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座谈会及年中工作会上,分别对市县教育局一把手、省属高校党委一把手、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厅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三是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结合调整厅直属单位班子,分别对厅直属事业单位新任5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并为全体干部上党课,教育引导新任领导干部做勤政务实表率、廉洁从政表率,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同建设廉洁、高效、务实团队。

    五、抓组织领导,积极履行支持执纪监督的保障责任

    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二者缺一不可。教育厅党组在始终坚持履行好主体责任的同时,大力支持和推动纪检监察履行好监督责任。近期主要在加强组织领导、机构设置、力量配备、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在厅系统实现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全覆盖。在厅机关人员编制极其紧张的情况下,调配1名干部充实驻厅纪检监察机构。同时,在原定编制数内,在厅直属设党委的中职学校全部配齐纪委书记,在厅直属设党支部的学校、事业单位全部配齐纪检委员,在厅机关25个处室全部配齐纪检监察联络员。二是加强对高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领导。拟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突出加强高校纪委的组织机构建设、人员配备,落实“三转”、建立纪检监察专家人才库等工作,全面提高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履职能力。三是加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研究。依托西北师范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筹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究及教育培训基地,充分发挥高校人才资源优势,开展专题研究、人员培训及廉政宣传等系列活动,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下一步,我们要把落实主体责任的着眼点放在深刻把握中央对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的判断上,把立足点放在全面贯彻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上,结合点放在认真整改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上,落脚点放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利益关切上。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凝聚共识、凝聚力量、同向发力。着力在履行“一岗双责”和落实“两个责任”上抓好责任传递,在制度建设上堵塞漏洞抓好制度落实,在风险防控上抓好规范权力运行,在加强作风建设上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在预防腐败上坚持约谈提醒、抓早抓小,在惩治腐败上强化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在表率引领上管好自己、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教育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以“等不起”的责任感,“慢不得”的紧迫感,“坐不住”的危机感,敢于担当,勇于进取,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维护教育立德树人的纯洁高地,为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交出一份合格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