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

发布时间:2014-10-10浏览次数:1047

    2014年10月9日上午,校党委在第一会议室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会议由校党委书记史百战同志主持,校党委成员、校长助理、各党总支书记和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全体与会同志首先共同学习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校纪委书记杨扬同志对《中共兰州文理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讨论稿)》做了解释和说明。

    在对《中共兰州文理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讨论稿)》讨论过程中,与会同志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校党委书记史百战同志充分肯定了与会同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求纪委认真进行归纳梳理,对《中共兰州文理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讨论稿)》进一步完善。

    校党委书记史白战同志在会议上对我校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坚决贯彻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各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追究,要照章理事,对现行的工作制度要加强检查。三是强化党员领导干部遵章守纪的自觉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四是进一步加大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切实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对重点岗位、重点人群密切监督,不留真空。要加强纪委、监察和审计工作力度。五是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既要用党风廉政建设成果促进我校改革发展,又要以改革发展促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