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6-09-14浏览次数:967

 

1.天水市张家川县法院违规报销接待费用问题。张家川县人民法院办公室虚开汽车维修和办公用品发票,违规报销接待费用2.6327万元。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志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2.甘南州中心血站站长陈晓芬违规接待、公款送礼等问题。陈晓芬以汽车维修、慰问部队名义,套取资金4.3094万元,用于单位接待、送礼;安排财务人员报销单位接待烟酒款2.843万元。陈晓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3.酒泉市阿克塞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肖吉忠违规发放津贴问题。阿克塞县委党校借举办哈萨克语言文学学习培训班名义,经肖吉忠签批,给11名工作人员发放津贴共计2.065万元。肖吉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平凉市静宁县广播电视台台长李德强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购置公务车辆等问题。李德强违规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手机购置费及电话费1.3365万元;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单位用广告费收入购置小型轿车一辆。李德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违规报销费用予以追缴。

  5.庆阳市司法局副主任科员、市仲裁委办公室主任王鹏年,市信访局督查科科长贾金涛公款旅游问题。201411月,王鹏年、贾金涛借到江苏常州参加全国仲裁年会之机,赴苏州、南京等地旅游,在仲裁办违规报销旅游费用3214元。王鹏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贾金涛受到诫勉谈话。违规报销费用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