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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

2016-11-08 来源: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浏览:6964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推进依法治校,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实现“阳光管理”,落实校党委提出的将推行清单管理制作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根据今年省委第三巡视组专项巡视整改意见,现就实行清单管理制度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清单管理制度目的

推行清单管理制度,目的在于落实责任主体,明确责任、优化服务、提高效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同时也将进一步明确廉政风险点,强化对单位内部的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构建起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职责管理体系。

二、清单管理制度内容

清单管理制度包括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三个方面。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范围。主要明确单位、部门的职责功能,解决“干什么”的问题;权力清单明确业务流程。主要明确单位、部门通过行使哪些公共权力实现职责功能,以及行使公共权力的职责边界,解决“怎么干”的问题;负面清单明确权力运行规范。主要明确单位、部门人员、机构行使权力的“禁区”,解决“哪些不能干”的问题。

三、实行清单管理制度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本单位、部门的责任、权力以及工作“禁区”进行一次全面深入地梳理、厘清,将整理确定的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三个清单由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于2016年10月25日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中共兰州文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