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文理学院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单位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6浏览次数:1981

各单位、各部门:

进一步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更好发挥纪委委员职能作用,根据《兰州文理学院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单位工作办法(试行)》(兰文理纪201620  )的精神,现对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单位工作责任分工如下:

   李先锋(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联系单位: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化工学院、电信学院。

 卫(校纪委委员、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联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基建处、图书馆、信息中心、社会管理学院、数字媒体学院、艺术中专部  

王庆荣(校纪委委员、审计处处长)联系单位:人事处、财务处、国资处、后勤管理处、工会、学生处、师范学院、社会体育学院。 

安春梅(校纪委委员、财务处处长)联系单位: 招就处、学报、科技处、发展规划处、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外语学院。

李宗刚(校纪委委员、学生处处长)联系单位: 党(校)办、教务处、保卫处、团委、旅游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美术学院、音乐舞蹈学院。

                

              中共兰州文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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