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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文理学院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单位工作办法(试行)

2016-12-06 来源: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浏览:1516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靠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校纪委委员对党风廉洁建设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监督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工作目的

校纪委委员通过联系二级单位,及时了解联系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倾听师生员工对本单位和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督促落实基层单位年度党风廉洁建设责任,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主动性和自觉意识。

二、 工作职责

1.自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和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传达上级纪委(纪检组)、校党委和校纪委相关指示精神。

2.围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督促联系单位贯彻落实校党委的决策部署。

3. 定期深入联系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和查找所联系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和隐患,对发现的苗头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4.与联系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其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和相关工作制度情况,特别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应及时向纪委领导报告。

三、 工作方式

1.带头执行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规定,依纪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2.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所联系单位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工作会议或活动。

3. 每学期至少听取1次所联系单位党总支纪检委员对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方面情况介绍。

4.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及时有针对性地与联系单位责任人进行谈话。

5.对开展联系工作的情况做到有记录、有汇总、有分析,并在纪委全委会议上提出改进建议或意见。

6.对重大问题的答复和处理,须经过校纪委全委会集体研究或纪委主要领导的批复。

、工作要求

1.切实发挥表率作用。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做到学习领会更深刻、自我约束更严格、落实要求更坚决,在拥护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上做表率,在践行党纪党规上作示范。

2.督促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纪党规,提高贯彻落实党纪党规的自觉性,强化日常监督。

3.适时对履责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执纪,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