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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有关单位开展巡查的通知

2017-06-01 来源: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浏览:6941

 

关于对有关单位开展巡查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校党委统一部署,按照《兰州文理学院2017年第一轮专项巡查工作方案》,决定于2017年6月5日至7月5日对你单位开展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和党内监督,根据省委第十二届十三次全委会“关于在市县和省直部门探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巡查工作,被巡查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自觉接受监督。

二、巡查内容

巡查内容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突出对巡查对象遵守“六大纪律”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执行校党委决策搞变通、走形式,甚至讲条件、不执行等问题;

2.违反组织纪律,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各级组织作出的决定,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3.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问题;

4.违反群众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

5.违反工作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疏于管理,不按制度要求和工作程序办事等问题;

6.违反生活纪律,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行为不当等问题;

7.违反教育工作领域相关规定,在招生就业工作中徇私舞弊,巧立名目乱收费,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教师职称评定、教材教辅选用和科研经费使用,违背教育工作者职业操守等问题;

8.校党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巡查时间

巡查时间为:6月5日至7月5日,为期30天。

四、有关要求

1.被巡查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联系沟通和资料收集等工作;

2.被巡查对象要自觉接受监督,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法规文件,认真做好工作汇报等各项准备工作;

3.被巡查单位要及时在单位内部传达学习巡查工作进驻会议精神,虚心听取反馈意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4.被巡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如有隐瞒不报、提供虚假情况,拒绝或者不按照巡查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查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等情况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该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有关责任人员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附:兰州文理学院2017年度首轮巡查工作计划

              兰州文理学院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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