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校园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8浏览次数:1706

党总支

为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活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720 号)精神,组织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作品征集类型

作品征集分表演艺术类、书画摄影类、艺术设计类、网络新媒体类4个大类。所征集的创作作品经学校评审择优推报参加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评选。

二、作品征集程序

1.创作作品申报。充分发挥我校各二级学院专业资源优势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兴趣爱好特长,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鼓励动员师生积极参与廉政文化作品创作。也可以个人名义申报。创作作品均需为原创。

2.创作作品初评。学校按照评选要求择优推荐,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3.学校对通过初评的优秀作品在校园报刊、广播、网络等平台载体进行宣传。

三、申报期限

2017年7月12日前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党总支要认真组织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充分发挥教育资源优势,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本单位廉政文化创作作品的申报数量不限,原则上不少于1件。

     2.突出重点,提高质量。各党总支所申报的廉政文化创作作品应围绕“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的主题,保证廉政文化创作作品以较高的艺术表现力反映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内容。

     3.创新载体,营造氛围。各党总支应加强宣传,把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创作活动作为进行廉政教育、营造风清气正校园廉政文化氛围的重要途径。廉政文化作品创作成果将纳入年度廉政考核范围。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pdf

中共兰州文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6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