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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节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2017-09-29 来源: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浏览:2071

各单位:

2017年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过风清气正的“双节”,营造良好的政治和纪律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主动担当作为,自觉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全力做好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严格依纪依规,检查督促大家过一个美好、平安、祥和、廉洁的“双节”。

    二、坚持问题导向

全校各级党政负责人要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中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领导责任和“一岗双责”,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既要盯紧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违纪违规问题,又要警惕“四风”隐蔽变异的新情况,在动用公款购买高档白酒,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出入私人会所组织秘密聚会等方面加大力度严查严防,切实形成各尽其责、勇于担责、共同尽责的工作局面。对于工作失职导致本单位本部门发生“四风”违规问题的,要倒查追究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缺位责任;对于直接参与违规行为的领导干部,从重追究直接责任。

三、强化监督检查

校纪委在中秋、国庆节期间将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要严查严办,通报曝光,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节后向校党委上报监督检查和执纪情况。

各单位须对本单位中秋、国庆节期间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专项自查,对出现的问题和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迅速整改,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自查结果于2017年1013日前报校纪委。

                    

中共兰州文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