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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节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2018-09-18 来源: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浏览:1759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部门:

    中秋、国庆两节即将至,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努力营造清正廉洁、文明节俭、和谐有序的节日氛围,坚持过风清气正的“双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徙木立信之举、久久为功之策。各二级学院、各单位、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校党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主动担当作为,严格依纪依规,督促大家过一个美好、平安、祥和、廉洁的“双节”。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

全校各级党政负责人要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中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领导责任和“一岗双责”,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既要盯紧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违纪违规问题,又要警惕“四风”隐形变异的新情况,在动用公款购买高档白酒,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出入私人会所、组织秘密聚会、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馈赠或吃请、采用分批次、变换身份或异地方式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方面加大力度严查严防,切实形成各尽其责、勇于担责、共同尽责的工作局面。对于工作失职导致本单位本部门发生“四风”违规问题的,要倒查追究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缺位责任;对于直接参与违规行为的领导干部,从重追究直接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校纪委在中秋、国庆节期间将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要严查严办,通报曝光,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单位须对本单位中秋、国庆节期间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专项自查,对出现的问题和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迅速整改,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自查结果于1013日前报校纪委。

 

纪委举报电话:0931--8685184

 

 

纪委举报信箱:gsldjjs@163.com

 

中共兰州文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