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2浏览次数:4433

各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相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学习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目标

为适应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任务落实,进一步加强学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基层有效落实,根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相关通知要求,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

二、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

2、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

三、学习形式

本次培训采取自学、集中授课、观看视频资料、开展警示教育、笔试测试等方式进行。疫情期间以自学为主。疫情结束后,采取自学和组织参加集体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学习对象

1、各党总支纪检委员;

2、各单位、各部门党支部纪检委员。

五、学习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好参训人员,确保按时参加培训。

各级纪检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参加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材料,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

要联系实际,深入思考学,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补短板抓落实,切实用全会精神指导和推动工作。

附件《兰州文理学院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计划》.docx

    

  

       中共兰州文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