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9-17浏览次数:221

来源:嘉峪关市纪委监委   

1.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法制监督科原科长、四级调研员魏重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2月至2020年12月,魏重历违规接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14次;多次违规收受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所送的香烟、白酒和购物卡等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54600元。魏重历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并涉嫌职务犯罪。2021年8月,魏重历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朱纯阳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2年2月至2018年3月,朱纯阳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常务副局长期间,长期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仍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退,并违规用公款报销燃油费14400元。2013年、2016年借两女儿婚宴之机,违规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礼金69000元。2021年8月,朱纯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