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7浏览次数:447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2021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部“六个严禁”等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节日气氛,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抵制不正之风

  各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乱发发奖金、津贴及补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子女升学、生日满月、老人过寿、乔迁新居、职务升迁等并以各种名义借机敛财; 严禁借参观、培训、学习、走访用人单位名义进行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严禁党员干部收送名贵特产;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迷信活动;严禁奢侈浪费和发生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

    二、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教育提醒

  各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要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对照检查通过打招呼、发信等多种方式,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铺张浪费也是腐败”的理念,把反对和制止浪费行为作为纠治“四风”的重要内容。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严格监管,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强化纪律意识,不触“红线”、不踩“底线”,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廉洁过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带头反对歪风邪气,严以律己,做好表率。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针对违规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组织明察暗访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并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以及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优先处置、快查快办。校纪委将加强对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既要追究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又要追究有关管理干部的领导责任。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将节日期间落实作风纪律情况于节后5日内报纪委综合室

举报电话:0931-8685184


 

中共兰州文理学院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9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