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担惊受怕到自我说服,从收钱到收房,只因为“觉得自己背后有法院这块牌子作‘护身符’”……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了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机关党委副书记、副县级审判员胡政严重违纪违法案相关细节。胡政身为法官却执法犯法,将权力异化为敛财的工具,最终从审判台堕落到被告席。
贪廉一念间,荣辱两重天。长期在法院系统工作的胡政,对什么是违纪违法行为、将受到怎样的处罚,自然一清二楚。但他认为,有法院这块牌子挡着,自己手中有权力,只要做得“天衣无缝”,就能逃脱组织的监管。在他看来,职位就是“挡箭牌”,权力就是“护身符”。在不断膨胀的贪欲中,胡政逐渐将党纪国法抛诸脑后,从收钱到收房,从寻利到寻租,收受金额越来越大,受贿次数越来越多。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被他异化为敛财谋利的工具。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胡政严重违纪违法案,发人深省。曾荣获“人民满意好法官”称号的胡政,忘记了最基本要求,在党纪国法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员干部应该敬畏权力,任何妄图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都打错了算盘。
像胡政这样知法犯法,把权力当做“护身符”“通行证”的落马者屡见报端。浙江省衢州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江汛波,“把正常履职所取得的工作成果,当成是个人能力的展现,把服务企业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当成是对企业的恩赐。因此当企业家们来‘报答’我时,我就将其看成是理所当然。”类似这样纵容私欲、滥用权力的,只会在贪腐泥淖里越陷越深,最终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
如何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如何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不仅体现党员领导干部的纪法意识,更反映出其内心的宗旨意识是否坚定。党员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
权力是把“双刃剑”,敬畏权力、不让权力越轨逾矩,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成就事业的重要保证。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初心使命,不断增强纪法意识、宗旨意识,用好手中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为民用权作为正确行使权力的基本要求,真正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这才是真正的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