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党纪法规  学校规章

中共兰州文理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

2016-09-13 来源: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浏览:136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省教育厅《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围绕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稳定提供政治保证。

二、规划目标

规划期内,通过不懈努力,形成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校风、学风、教风和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全校教职工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可度和反腐败的自觉意识全面提升,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

三、规划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 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责任意识

各级党组织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为主要工作职责和根本任务,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坚持实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牵头部门:组织部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室)、各党总支、各职能处(室)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2. 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制度执行力

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健全改进工作作风的常态化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持续开展针对重点领域、重要时间节点的专项治理,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室)

协办单位:各党总支、各职能处(室)、组织部、学校办公室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3. 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实效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不断改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方式方法,完善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制度。

牵头部门:组织部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室)、发规处

完成期限:规划期内

(二)完善廉政教育体系

1. 坚持廉政教育制度化

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加强党的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生活准则,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牵头部门:宣传部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室)、组织部、各党总支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2. 突出廉政教育重点

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长期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将其贯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做到讲党性、守原则、做表率。丰富反腐倡廉教育内容和形式,采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洁教育等方式,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牵头部门:组织部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室)、宣传部、各党总支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3. 坚守廉政教育主阵地

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和对课堂、论坛、讲座、校刊、广播、校园网的管理,及时收集、研判、处置舆情。深入开展对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大推进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牵头部门:宣传部(统战部)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室)、学校办公室、信息中心、校团委、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4.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大力开展爱岗敬业和职业道德教育,坚定职业操守,坚持教书育人,坚守学术规范,培育良好的学风、教风、校风。

牵头部门:宣传部(统战部)

协办单位: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5. 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充分发挥学校资源优势,广泛开展廉政理论研究、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和廉政文化传播活动,促进廉政文化进校园。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室)

协办单位:宣传部(统战部)、学校办公室、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三)拓展三大载体

1. 深入推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

围绕省委确定的六大任务,坚持六项行动帮扶措施,立足联系村实际,把双联行动作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教育锻炼干部的重要载体,将密切联系群众与扶贫攻坚融为一体,持续扎实推进双联行动向纵深发展。

牵头部门:双联办

协办单位:双联工作组、各单位(部门)

完成期限:规划期内

2、持续推进效能风暴行动

深化和拓展工作内容,不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制定重点工作安排,细化工作任务,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成果,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

牵头部门: 机关党总支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室)、学校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

完成期限:规划期内

3、大力开展先锋引领行动

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坚持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室)

协办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各党总支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1. 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进一步优化权力配置,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廉政防控机制,全面实施职责再造、制度再造、流程再造、体制机制再造工程,形成配套完整、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制度体系。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室)

协办单位:宣传部、各单位(部门)

完成期限:规划期内

2. 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实施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因公临时出国(境)、差旅费报销、操办婚丧事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健全财政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牵头部门:学校办公室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室)、财务处、国资处

完成期限:规划期内

3. 进一步规范履职行为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为重大决策法定程序的机制,坚持重大问题决定、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由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坚决纠正违规经商办企业及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等问题。坚持廉政承诺、廉政谈话、廉政知识考试、廉洁自律情况备案等制度。建立各单位(部门)向校党委定期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室)

协办单位:组织部、各单位(部门)

完成期限:规划期内

4. 推进权力运行公开

深入推进党务、校务公开和办事公开,依规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完善网上公开运行系统,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师生员工参与度。

牵头部门:学校办公室

协办单位:组织部、人事处、各单位(部门)

完成期限:规划期内

(五)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1. 加强对落实校党委决策部署情况监督检查

强化对事关学校发展改革的重大决策、重点建设项目、重要工作举措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涉及学生利益政策落实情况;科研经费使用、大型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上级和校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室)

协办单位:组织部、审计处、学校办公室、财务处、基建处、国资处、学生处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2. 加强选人用人监督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对群众举报的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认真核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牵头部门:组织部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室)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3. 加强重点部门监督

推行集中招标管理方式,建立跟踪审计制度,建设物资采购电子管理平台,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全程监督;加强对财务、人事、物资采购、基建、招生等部门履责情况监督;加强对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学生奖助学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关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工作的监督检查。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室)

协办单位: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国资处、基建处、招就处、学生处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4. 加强权力运行监督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职权的监督,建立并实行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校党委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落实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制度;落实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专项调查、谈话、诫勉、质询等监督制度,有计划地定期对各单位(部门)开展内部审计并注重审计结果运用力度,确保权利正确行使。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室)

协办单位:组织部、学校办公室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5. 严格执纪问责

利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对执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追究对存在失控违纪问题不采取有利措施的相关领导的责任;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对违纪违规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室)

协办单位:组织部、人事处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6. 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

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畅通诉求反映和信访举报渠道并及时按程序处置、呈报。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依法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室)

协办单位:学校办公室、宣传部

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四、规划要求

(一)强化党组织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学校各级党组织、各职能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分工,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充分发挥纪委监督作用

全面落实纪委履行协助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严格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腐败案件查办在向校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规定,明确职责定位,促进职能、方式、作风转变,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履职行为,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内部监督。

(三)形成工作合力

各单位(部门)特别是牵头部门要将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具体化,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任务落实,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四)增强责任意识

按照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分段实施的原则,阶段性任务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持续性任务要结合新问题、新要求及时研究安排。通过完善监督考核、责任追究机制,把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评价范围,保证任务落实。